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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琳娜·洛亚,洛亚建筑公司的老板。”“等等,你多大?”
拉法叶满脸质疑。
“虽然从没说过话,但是你是我同班同学的事情我可是记得很清楚。”
“十六岁,洛亚建筑公司是我老爸创立的,不过在十二年前就到我手上了。”
琳娜摆了摆手,一脸无所谓的说道。
“这种事情无所谓,你只要知道我能够完全掌控洛亚就可以了,而且我没跟你说话,你不要插嘴。”
“你在跟我的使魔说话,与跟我说话有什么区别?最终就算是谈成了签字的还不是我?”
拉法叶抽了抽眼角,按照各国法律规定,使魔就是主人的私有财产,虽然拉法叶并没有真的将李星夜当成自己的私有财产,但是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李星夜私人签的合约全都是无效的,而是必须要由拉法叶签字才会被合同法承认。
“…………说的有理。”
琳娜怔了一下,然后悻悻的说道。
“因为你使魔的存在感太强了,怎么看你们两人之间都是他在做主,所以才一时忽略了这件事。”
“你到底是从哪里看出这种事的?”
拉法叶不禁有些不满。
“明明我今天才召唤出李星夜好不好,不论怎么看都是我这个主人做主的才对吧?哪里有主仆颠倒的道理?”
其实在这个世界上倒的确有不少主人与使魔之间更能主事的反而是使魔,比如有一个国家的国王召唤出了自己国家的开国先帝,那么理所当然的,他是别想做自己祖宗的主了,其他也有不少类似的情况,主人与使魔之间并不存在强制性的制约,反而更像一种命运共同体,因此,谁更有本事,那自然就是谁来做主,这才是对双方都有好处的…………所以才有了召唤出太强势的使魔也并不是什么好事的说法。
当然,某一个制约还是有的,那就是当主人死去的时候,使魔也必将会消失在现世…………这就是所谓的生死与共了,反倒是使魔死了,主人什么事都不会有。
这自是理所当然的,毕竟威提斯创造这个魔法的目的是为了让不论什么样的魔法师都能够拥有一个足以依靠一生的同伴,而不是为了给魔法师找一个活祖宗的。
不过,就像拉法叶说的那样,她本就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女孩,今天又才刚刚召唤出使魔,双方之间了解非常之少,完全没有让李星夜自己做主的道理,毕竟她也知道李星夜对这个世界的了解可是仅限常识,要是一不小心被忽悠了可怎么办?
“抱歉抱歉,实在是你们之间的气氛就是这样。”
琳娜无所谓的笑道,然后拿出了个奇特的小型机器照了一下。
“你看看这个照片就知道了。”
李星夜知道,那个叫做相机,具体是什么魔法原理不清楚,不过好像就是能够将画面保存在特制纸张上的机器。
拉法叶一脸莫名其妙的拿过了琳娜递过来的相片,不信的看了一眼。
然后,她呆住了。
照片中,少年与少女贴的很近的坐在一起,少年嘴角微露着自然完美的笑容,眼神中却尽是如深潭一般的平静,对于少年的这个样子,拉法叶很是熟悉,因为从见到李星夜的第一眼,到现在为止,哪怕是想要偷亲自己被发现的尴尬时候,他都没变过表情,一直都是这样一副…………完全不将一切放在眼里的样子。
因此,少年这熟悉的样子并不值得惊讶。
值得惊讶的,是少女那陌生的样子。
身子向着少年微微右倾,眼神中带着前所未有的明朗,嘴角上带着愉快轻松的笑容。
看了这张照片,拉法叶便立刻明白了过来,为什么琳娜会说从气氛看上去,两人间做主的怎么看怎么是李星夜,因为,她那不自觉间一次又一次的将李星夜的面容纳入视线的眼神,身体上不自觉间向着李星夜微微依靠的姿态,嘴角上不自觉间看着李星夜便笑了起来的开心…………
那幅样子。
拉法叶自己,从未在镜中看过。
她相信,其他人,也绝未看过。
PS∶我说本书全篇日常卖糖你们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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